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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莘健康管理專校圖書館與實踐大學圖書館圖書互借辦法 一、宗旨: 實踐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甲方)與耕莘健康管理專校圖書館(以下簡稱乙方)為秉持資源共享理念,以平等互惠為原則,加強雙方合作關係,增進借閱雙方圖書館藏的便利,在儘量不影響彼此業務前提下,特訂定「實踐大學圖書館與耕莘健康管理專校圖書館圖書互借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書),以促進雙方圖書資訊之交流與利用。 二、服務對象:甲乙雙方學生及專任教職員工。 三、互借方式:
1.由甲乙雙方圖書館各交換十張借書證。日後可視作業狀況,雙方協議增加借書證張數,不再另行訂定協議書。 2.由讀者攜帶所交換的借書證,逕赴對方圖書館辦理借還書,甲乙雙方不代為傳送圖書,亦不收取費用。 四、借閱規則: (一) 冊數:每張借書證借閱五冊 (二) 借期:三週 (三)互借圖書範圍:為增進雙方圖書資訊交流,互借資料範圍以儘可能符合雙方讀者之需求為原則,惟屬下列情況之圖書資料不外借: 1.非書資料(含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檔資料等); 2.限館內閱覽資料(含參考工具書、教師指定閱讀圖書及特藏資料等); 3.館藏單位視需要限制不外借者。 (四)不提供續借與預約服務。 (五)借用人需善盡圖書保護之責,如有任何毀損或遺失,依甲乙雙方相關規定辦理。 (六)所借圖書,如遇貸方急需,得隨時要求借方於指定時間內歸還。 (七)其餘規定悉依甲乙雙方借書規則辦理。 五、甲乙雙方應督導該校讀者遵守對方館借閱規則及開放時間,若有違規情事,圖書館得停止該讀者與對方館之借閱權。 六、甲乙雙方辦理借書均以上述借書證為憑,借書證如有遺失,遺失一方應儘速告知對方,凍結該借書證借書權利;如有因借書證遺失致使貸方蒙受損失,其損失責任由借書證遺失一方負責。 七、本協議書不含資料庫校園外網路檢索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