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莘健康管理專校圖書館與財團法人天主教耕莘醫院圖書室 圖書資源共享協議書 一、宗旨: 耕莘健康管理專校圖書館(以下簡稱甲方)與財團法人天主教耕莘醫院圖書室暨永和分院圖書室(以下簡稱乙方)為秉持資源共享理念,以平等互惠為原則,加強雙方合作關係,增進借閱雙方圖書館藏的便利,在儘量不影響彼此業務前提下,特訂定「耕莘健康管理專校圖書館與財團法人天主教耕莘醫院圖書室圖書資源共享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書),以促進雙方圖書資訊之交流與利用。 二、服務對象:甲乙雙方專任教職員工及學生。 三、使用方式:甲乙雙方讀者攜帶教職員工證及學生證,依他方規定進入圖書館,並依規定使用各項設備,資料庫檢索僅限館內使用,如需輸入帳號及密碼,由雙方館員協助輸入。如欲借閱圖書請先至原所屬圖書館調借館合借書證。 四、圖書互借方式: 1.由甲乙雙方各交換十張館合借書證(總、分院各十張)。日後可視作業狀況,雙方協議增加館合借書證張數,不再另行訂定協議書。 2.由讀者攜帶所交換的館合借書證及教職員工、學生證,逕赴他方辦理借還書,首次借書請攜帶身份證至他方辦理借書,甲乙雙方不代為傳送圖書,亦不收取費用。 五、圖書借閱規則:
(一)
冊數:每張館合借書證借閱五冊
(二)
借期:三週(21天) (三)互借圖書範圍:為增進雙方圖書資訊交流,互借資料範圍以儘可能符合雙方讀者之需求為原則,惟屬下列情況之圖書資料不外借: 1.非書資料(含期刊、報紙、視聽資料、電子檔資料等); 2.限館內閱覽資料(含參考工具書、教師指定閱讀圖書及特藏資料等); 3.館藏單位視需要限制不外借者。 (四)不提供續借與預約服務。 (五)借用人需善盡圖書保護之責,如有任何毀損或遺失,依甲乙雙方相關規定辦理。 (六)所借圖書,如遇貸方急需,得隨時要求借方於指定時間內歸還。 (七) 如讀者逾期未歸還圖書,雙方皆須善盡催還之義務。 (八)其餘規定悉依甲乙雙方借書規則辦理。 六、甲乙雙方應督導讀者遵守他方使用規定、借閱規則及開放時間,若有違規情事,得停止該讀者與他方之借閱權。 七、甲乙雙方辦理借書均以上述館合借書證為憑,館合借書證如有遺失,遺失一方應儘速告知對方,凍結該館合借書證借書權利;如有因館合借書證遺失致使貸方蒙受損失,其損失責任由館合借書證遺失一方的圖書館負責。 八、讀者保管的館合借書證如有遺失,須繳交新臺幣100元賠償金予原借出圖書館,並應儘速告知甲乙雙方圖書館,凍結該館合借書證借書權利,如遺失造成他人冒用借書,以致圖書遺失,其損失責任由館合借書證遺失一方的讀者負責,圖書賠償依損失一方圖書館規定辦理。 九、逾期催書、罰款催繳與遺失賠償由借用人所屬圖書館負責處理,如發生借用人抗拒不負責時,由借用人所屬圖書館負責。 十、教職員工離職時或學生離校,甲乙雙方須負責查核及催還其在他方所借之圖書資料。 十一、甲乙雙方需應對方需要,提供對方讀者來館借閱記錄,俾為催還圖書及使用狀況之參考。 十二、本協議書甲方圖書館的使用規定及所負責任,依甲方圖書館館規規定辦理。本協議書乙方圖書館的使用規定及所負責任,由總、分兩院圖書館各依其館規規定及各自所屬員工負起相關責任。 十三、本協議書不含校園(院)外網路檢索服務。 十四、本協議書有效期限自簽訂日起生效。 十五、本協議書若有未盡事宜,得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修正之。 |